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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周末聚餐(第2页)

柳鹏程也觉得这件案子办的实在是漂亮,也应该体现了沈队的个人风格。

毕竟在北滨的时候,这位的外号是“黑背”

,咬上就不松口啊!

娜姐也带着他们走进了酒店,上了二楼,二号包房。

里面很大的圆桌面,他们都坐得下。

这个时候柳鹏程已经知道,这位兰花姐是警嫂,丈夫曾经是山边县局的干警,在一次执行押解罪犯回山边的任务的时候,遭遇了暴风雪,车子出了事故,不幸牺牲。

兰花嫂用丈夫的抚恤金开了一家小吃部,一边要顾着孩子上学,另一边还得照顾多病的婆婆。

由于兰花嫂为人爽朗大气,公检法的干警们知道了这件事也真捧场,今年,小吃部终于成功升级成兰花酒店,兰花嫂的儿子也考取了刑警学院刑侦系,立志像他爸爸一样当个好警察。

兰花酒店的饭菜量大味道好。

反正柳鹏程是吃的不错。

尤其是主菜,松花江炖鱼,里面有大鱼,五花肉,宽粉,白菜,把蒿,辣椒加上大酱一炖,真是太好吃了,当然这道菜以后会改名叫得莫利炖鱼并风靡全国。

娜姐提了一杯酒之后,就进入了大混战阶段。

一个新建的团队,也确实需要一顿酒互相接触,互相了解。

董老师坐在柳鹏程身边,说起了娜姐喝酒的故事。

娜姐号称是山边酒神!

当初王副大队想趁着陆大队有病修养的机会在刑警大队一统江湖,娜姐就是不接招。

王大队就不断给娜姐小鞋穿。

然后给娜姐弄烦了,就说请王大队吃饭。

王大队乐得够呛,以为娜姐终于服软了。

结果他想多了,娜姐在酒桌上敬王副大队酒,人家也不欺负人,就把瓶喝,王大队是领导,喝一瓶大雪花,娜姐喝一瓶大高粱。

最后把王大队直接喝到医院打点滴。

娜姐又开了两瓶啤酒漱漱口才算是完事。

不过从那之后,王大队也不再给娜姐穿小鞋了。

酒桌无疑是互相了解的好场所,起码柳鹏程就知道了:

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像是高中生的吴飞已经是一个三岁小姑娘的父亲了。

中队的“战力担当”

郑浩正因为和妻子两地分居苦恼。

娜姐的丈夫是个汉人,而且有一个很浪漫的职业——摄影家。

中间的时候,沈队带着几个二中队的骨干过来敬酒,估计是知道了娜姐不好招惹,很礼貌地敬酒,还给桌上加了个菜才走。

礼尚往来。

过了一会儿,娜姐带着董老师,郑浩也过去敬酒,也加了个菜,据说娜姐一晃荡白酒的酒瓶子“我干了,二队的弟兄们随意。”

然后一瓶酒就变成了一酒瓶。

二队的各位在沈队的带领下把娜姐如同送姑奶奶一样送了出来。

酒散了。

柳鹏程突然发现兰花酒店距离自己家里比公安局还近,问了董老师,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并且大概给柳鹏程指了路。

夜色如水,一阵风吹来,水便皱了。

柳鹏程带着微醺,把自己沉浸在这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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