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短篇故事,在连翘的众多风格迥异的中也算是独特的了。
不过谁在意这些呢早就习惯了连翘写各种各样的,只要有趣,市场反响总是很好的。
梁百岁就很喜欢这个故事,碰了碰宋志平的肩膀“你还担心他介意这个必然是不介意的要是你不说,谁知道和他有关其实你是写不出用宋兄做主人公的了,所以这样说来应付我们的吧说实在的,我还挺喜欢里头的人物。”
连翘挑了挑眉“喜欢”
梁百岁点点头“虽然一开始的时候觉着和那些世情中的吝啬商人一样,都是极讨人厌的。
但是真的去这个人物,逐渐就发现真的挺有意思的完全凭自己心意活着的人物又有几个呢这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其中一个了,即使大家都不搭理他了,他依旧高高兴兴的。
想来,无论是什么,做到了极致,就会变得没那么讨人厌吧。”
确实,至少在文艺作品中是这样。
坏人很可恶,但如果一个坏人坏的罪大恶极,坏的光明正大,坏的顶天立地,坏的理直气壮,最终也会变成一种魅力吧。
后世有不少反派控,很多都是这样来的。
而吝啬鬼这个人物形象其实没什么不同,连翘还记得小时候威尼斯商人的电影,为里面的商人哭过呢。
原因就是在最后他失败了,被男女主角搞的。
从作品本身来说,这是一种恶有恶报,但,就是觉得特别可惜。
大概不经意间被威尼斯商人对金钱的百折不挠给影响了吧。
也就是说,这个形象做到极致之后,大家也就不会讨论吝啬这个点了,整个故事反而变得宏大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奇妙。
宋志平只是安安静静听梁百岁和连翘谈论中的种种,说实在的,他已经确定了,这个中的主人公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光是不在意他人眼光,随自己心意地活着,这就是他绝对做不到的
但是,在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清晰。
其中男女主人公,也就是祖孙两个人互相达成了某种程度上理解。
关于这个,其实他是有很多联想的。
宋志平不敢认男主人公是自己,但是他敢确定,连翘在女主人公身上投注了自己的影子,她自身一些观点放在了人物身上。
而男主人公呢,即使说着早就离最开始的设定千万里了,但是到底和他有关。
如果非要下死力气去,其实还是有些相似的。
当然,这只有他自己的出来那种微妙的别扭,在别人都不在意的地方偏偏在意的要死。
甚至关键时刻的胆怯都让他有一种既视感。
故事里,他们相护理解了
宋志平告辞离开的时候,忽然没头没尾地问连翘“已经能互相明白了”
连翘还以为他是在问中的主人公,于是爽朗笑道“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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