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不卖。”
众人顺目看去,是一位身穿程子衣,头戴方巾,气质疏朗温润的少年。
他接了伙计递来的推车绳子,朝那位文人遥行一礼,转身便要离开。
那幕僚见是他,心里一凉,但还是赶紧道:“嵇公子,三千两如何?我家主子,您应该认得的。”
“千金不换。”
那位被他称作嵇公子的少年侧身道,“嵇某此行只为称心尽兴。
这位先生,如此想要这灯,等明年再努力就是了。”
那幕僚一噎,既羞恼又着急,不知到时候该如何向三公主交代。
他正急得跺脚,灯廊那头却有一豆蔻少女缓步行来,她撩开幕离一角,眸光疏冷地看向那十七八岁的少年:“若我非要买走它呢。”
少年神色不变,语调依然温和有礼:“不卖。”
“三千两白银不卖,五千两黄金,你也不卖吗?”
“南域尚有万千冻死骨,灯价何曾值千金。
嵇某不敢受之。”
少年拱手行礼,带着楼阁灯绕过楚姝,不紧不慢地走了。
楚姝蹙眉看他走远,本就不悦的心情糟糕到了极致,冷声对阿香道:“那幕僚认得他是吧?回去让他想办法用这个人把他自己换下来,若连这点事都办不到,他也不必在这京城待下去了。
没用的东西,怪不得大哥没带走他。”
见这群人围着说了一堆难懂的话后,楼阁灯被那个人推走了,狼奴再顾不得一直缠着自己的辛鞍和已经把视线收回去的殿下了,他甩开辛鞍的手,混在人群里快步跟上那个少年,终于在街角将他拦下。
少年看着眼前这个歪头打量自己的孩子,见他只睁着乌黑的眼睛盯着自己瞧,却不说话,正要问他想做什么,是不是迷路了,对方忽然把怀里那只穿着红裙子的小木偶捧到了他面前,视线则投向他身后的楼阁灯:“先生,不要金子换,木奴可不可以?”
少年神情微怔,狼奴难掩不舍地把木奴的脑袋揉了一遍又一遍,把它身上穿的衣服理了一下又一下:“他很乖,不会乱叫,不会乱动,是我最喜欢的人送给我的。
我给他做了很多小衣服,他还没有来得及全部穿完,我可以一并都给你……我想要那个灯,送给我最喜欢的人。”
见眼前这人眉心微蹙,眸色晦暗不明地看着木奴和自己,狼奴似有所觉,目光落到了地上。
好像这世上真的只有他觉得木奴不是木头,不是玩具。
什么是值钱,什么是不值钱呢?
狼奴头一回感受到自认为的珍贵被旁人轻视后的不甘与难以形容的难堪。
也许木奴在他们眼里,就像殿下当初随手折的树枝或随便踢一踢的石子,是垃圾吗?
可即便是垃圾,他也只有这个了。
狼奴再度抬起眼睛,把木奴捧出去,同他认真道:“木奴或许不值钱……先生要是想要很多黄石头或者银石头,我以后会有的,有了一定都给你。”
作者有话说:
不要啊崽,留点老婆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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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狼奴是殿下养的小奴隶。”
少年看了一会儿:“它是你最喜欢的人给你的,你既如此珍视它,又何必用它换东西送给对方?”
狼奴垂眸,想到那天在北镇抚司,他想让殿下帮自己看着木奴,殿下没有拒绝,只任他把木奴搁在膝盖上,其实碰都不怎么愿意碰的样子。
他一直没忘记,木奴是他还在笼子里的时候,殿下为了逗他玩,随手丢给他的。
他自己也是殿下随手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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