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天地之胸襟,同样有解不开的千千结。
“一脚踢开多年的未婚妻”
,简直就是猪八戒翻城墙倒打一耙。
但是,也无法排除这种可能。
这句话出现在检举信中,作为查办该车木材的佐证,是因为实在找不出本人的罪证,不得不以此企图证明本人道德沦丧、不择手段。
难怪,检查站站长听到本人无孔不入、睚眦必报的吓唬以后,就不再淡定,原来是这封检举信把本人描绘得神乎其神。
然而,已经成家的甄祯,会突然无中生有的炮制出自己曾经是别人未婚妻的说辞来吗?
如果,甄祯确实曾经以未婚妻自居,那么“多年的未婚妻”
,则表明时间至少超过两年,起码可以追溯到本人给她那张字条的时期。
但是,接到字条为什么始终没回音呢?从接字条到出门热情相送,其中间隔时间不下三个小时,而看字条最多一两分钟。
应该肯定,在送本人离开她家之前,她不仅看过字条,而且不止一次。
这样的话,她别开生面的黑夜出门相送,本质上就是一种明确的积极回应。
加之本人并没有约定要她以什么样的方式回应,她也只能按自己的方式予以回应。
因此,对于本人的一纸字条并非没有不回应,而是立即给予了明确回应。
这,就是事实的真相?
在她看来,不声不响地租借饲养场生产银耳,似乎就是对她背叛的开始。
一封“稀奇古怪”
的信,由她父亲做出回应后,却不见任何结果,于是乎怀疑本人是在炮制某种借口。
前来学自行车时不见应有的热情,加之此后半年毫不理会,所以偶见本人进她家时怒气冲冲……。
如此,完全有理由认为“要用人时天天往家里跑”
,“不用人了,一脚踢开多年的未婚妻”
。
理所当然地,本人就是个唯利是图的恶棍,是个彻头彻尾的负心汉。
在此前提下,又唆使木客仔惹事生非,简直就是十恶不赦,自然要不择手段还以颜色。
2.22
毫无疑问,甄祯曾经以本人未婚妻自居,当最贴近事实。
只是,自己做梦都不敢如此假设。
早知如此,在她父亲提出在他们家中生产银耳之际,就不该画蛇添足般节外生枝,自己碍口识羞不说,也没有找有经验的人参谋。
料想甄祯也未曾想到,一个带着自卑感的人,思想出了岔子。
说白了,我们都犯了低看自己高看对方的错,最终导致一对青梅竹马翻脸成仇的结局。
所谓‘爱之深恨之切’,对方可能会将本人置之死地而后快,但至少现在不足以表明。
想自己自始至终都对她毫无恶意,甚至是处处唯恐闹出差错。
可事情的发展偏偏事与愿违,尤其是最后一次走进她家,更是闹出无法收拾的恶果来。
这一点,早迟得让曾经的那一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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