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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喜欢一个人(第1页)

宁溪坤之所以选择去加拿大完成自己的学业,是为了实现从小到大的一个梦想。

所以尽管整个家族都在反对,他依然坚持自己的人生旅程。

并且毅然决然选择悖逆家族初衷的交换条件,学了戏剧导演专业。

因为这件事,他差点被整个宁家放弃。

好在他的外祖父很支持他,代替宁家给了他经济援助。

而这一点小波折,对宁溪坤来说并不算什么挫折。

相反在外祖父的照料下,他活得更加肆无忌惮,也更能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

从小就活在成年人的糖衣包裹下,没有受过任何委屈苦楚的小少爷,成长为一个脑子里只有梦幻泡影的理想派。

他眼里只有他关注的艺术,相对更理论派和实际的事物毫无兴趣。

比如医学这方面,他就一窍不通。

至少作为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少爷,不会去想,家庭医生给他吃的是营养品,还是药品。

他也从不关心那些东西吃了对身体的益处、或者弊端。

所以娇少爷宁溪坤,第一次着药盒里分好剂量的药,不知道该取出多少来给余卿卿,而手忙脚乱导致药撒了一地。

第一次倒水,不知道先放凉水再放热水,而导致烫到手握不住水杯,滚烫的水溅了自己一裤腿。

第一次帮一个挑食又“坏脾气的”

姑娘挑菜,而深刻意识到挑食的坏处。

第一次盛饭而不知道用什么工具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被疼宠保护过度。

没有经历过生活的丝毫磋磨,也没有被挑战过主观的认知。

感受不到别人为他而做的辛劳,也感受不到这个世界还有另一面。

不那么美好的一面。

宁溪坤脑海里的梦幻泡泡,在一次一次实践中逐个破碎。

原来,生活是这样的。

但现在从这些点点滴滴被他搞砸的事中,他能学习到以往绝对不会有人告诉他,只会替他做的事。

宁溪坤心里的成就感倍增。

因为此刻,他不怕自己什么都不会。

因为从这一刻,他想要从理想派变成实践派。

只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真好。

因为喜欢,因为想靠近,想得到那个人。

你会挖空所有心思、花光所有精力,去准备、去学习成为一个她会喜欢的人。

因为喜欢,我将动用我所有的资源和累积,把自己变成一个能匹配你,而更好的存在。

所以我无时无刻不恐慌,无时无刻不努力,我无时无刻不进步。

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更好的人。

“坤坤。”

“诶”

严骢彻夜未眠,地上桌上摆的几个空的洋酒瓶,还有一小口酒的水晶杯,昭示着主人与它们互相折磨了一宿。

笔记本的屏幕里,梦醒时分娇憨柔软的姑娘是那么容易撩动人的心弦。

让有幸一睹的人,怎能不心生每日都想等她醒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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