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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再胜(第2页)

贝雷斯的武艺值得认可,他已经二十岁,成为一名骑士应该学习的知识,他都已经掌握了。

一名身材壮硕武艺纯熟的准骑士,与一个养尊处优的“骑士辍学生”

之间的较量,为什么让他如此不安呢?

他闭上眼睛,细细品味这股没由来的焦躁,终于,像闪电划破夜空,他脑海里浮现了十五年前的莱里达,他下令刚集结完毕的重骑兵部队,向一支来历不明的异教徒骑兵冲锋时的景象。

那是他第一次见识到穆斯林的标枪骑兵,他们掷出的重型标枪,如过境飞蝗般飞来,轻而易举地让第一轮冲锋的骑士损失过半。

那是一场他至今忘不掉的惨败。

没有见过的武器…...是那把剑!

但他的醒悟来得太晚,场上的比斗已经开始,年轻的贝雷斯已经在与塔拉萨男爵对峙。

罗德里戈打量着埃德梅辛德派出的准骑士,发现他并未选择使用更灵活的小盾,而是为自己装备了防卫面积更大的鸢盾。

总管对年轻准骑士的抉择并不感到意外,塔拉萨男爵使的剑窄而长,很容易猜测到这是一种精于刺击的武器。

饱经训练的骑士会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小盾是一种拦截或偏转挥砍攻击的防御武器,对灵活迅捷的刺击剑术防御效果不佳。

但随着盔甲技术的发展,刀剑的斩击本身就很难破开防御,额外携带盾牌防御斩击伤害,颇有些画蛇添足。

();()  爵士对贝雷斯选择使用更大盾牌的决定并不认同,这大大牺牲了自己的灵活,很容易陷入被动防御。

超越同侪的战斗直觉让他有种强烈的预感,如果对手拥有更好的防具,正确的抉择应该是彻底放弃盾牌,攻防均依赖手中的剑,以换取更高的攻击频率。

但从维京劫掠的时代开始,在法兰克人之中,每一位骑士导师都会反复强调它的重要性,警告侍从们不到万不得已,不可放弃自己的盾牌。

这实在是过于违反直觉了。

事实也符合爵士的判断,在真剑比斗开始以后,年轻的贝雷斯迅速落入下风。

塔拉萨男爵的剑术,不讲求于将持剑手藏在身体或盾牌后,等待对手露出破绽后,再进行精准的打击。

而是直接侧身站立,手臂抬起,剑尖指向对手,不停上下戳刺对手未被盾牌遮掩的头颅咽喉和下肢。

每次贝雷斯想要突进,塔拉萨男爵的剑就会刺向他伸出的脚,而伏低身姿缓慢推进,对手就会以更快的速度绕到他的侧方。

准骑士在这种战术下疲于奔命,不多时小腿便挨了一下刺击,鲜血染红皮靴,骑士们都意识到贝雷斯没有翻盘的希望了。

“打得好呀戈拉斯,我要把我的大衣送给你!”

第一轮得胜在场下观战的兰戈·佩纳已经站起来准备庆祝胜利了。

罗德里戈对此结局稍感无奈,但贝索斯受伤以后并没有立刻认输,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并无可苛责之处。

他就要示意公证人叫停比斗,埃德梅辛德夫人却从身后传来。

“你们就这样回报我对你们的礼遇吗?用你们的失败?”

她的声音有些气急败坏,这与她一开始的想象不符。

罗德里戈毫不理睬,直接出声认输,公证人朝他点点头,大声宣布这场真剑比斗的结果。

狩猎者立刻跑向了塔拉萨男爵,用力捏着安格·戈拉斯的手臂,神情激动地看着他。

曼雷萨男爵已经开始想象人们会如何传唱他们的英雄事迹了,他将在巴塞罗那的贵族中成为英雄!

那场景是多么的美妙,使他一时之间,甚至忘了出言嘲讽那个跳着脚的老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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