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拉蒙可以坐在伯爵父亲的位子上,他自信能轻松的驳斥曼雷萨男爵所言中的谬误。
他在反思刻意去模仿后世“无关人等不可陈述”
的规则,是不是在给自己设置了太多没用的限制。
拉蒙猛地反应过来:“对呀!
反正伯国的法治也才刚刚起步,完全可以按照我的心意来!”
“按照后世的经验,两个被告还不能站在一起咬耳朵呢!
法庭本来也要经过几百年时间才能发展成熟。”
“法庭只是一个工具,最终目的是要利用它,得到我想要的结果。”
想通了这一点,拉蒙开口提问道:“可是曼雷萨男爵,你是在父亲的领地里抢劫他的领民,破坏伯爵领民的财产,这并不在你的权利范围里。”
安格·戈拉斯意外地看了一眼坐在伯爵身边的小拉蒙,他本觉得以伯爵的性格不会太在意这一点,没想到“蒙恩者”
跳了出来。
但八字胡先生才思敏捷,当即辩护道:“按照古老的复仇法,我们不需要考虑仇人在哪,哪怕是罪人躲在主的居所,贵族也可以前去复仇!”
“皮革行会用欺骗的方式偷走了曼雷萨男爵的财富,我们没有那样狡猾肮脏的内心,但作为持剑的贵族,我们可以依靠手中的剑抢夺回来,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观察团和旁听席的贵族们当即响应了他的话,吹着口哨拍手叫好。
“私刑与同态复仇。”
拉蒙穿越前的知识帮他理解了安格·戈拉斯的话。
公共权力的薄弱,导致了人们会使用私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当私刑开始泛滥,人类的共情心和对公平的向往驱使他们开始认同“同态复仇”
。
一个石匠在修房子时偷工减料,砸死了屋主的儿子,屋主不要石匠赔罪,却也要让他品尝失去儿子的滋味。
在私权力成为支撑秩序的骨架时,人人都需要武装自己来防止他人的侵害,在权利的碰撞争夺中,胜利者拿到奖励后壮大自己,便开始心安理得地侵害起其他弱势的人来。
尤其是那些积累了财富而又逐渐对胜利果实失去保护能力者。
();() 在丛林社会般的畸形秩序里,残酷的现实迫使胜利者也要以血缘为联系聚拢在一起,拿起刀剑,修筑堡垒,建立军队。
当一个家族不再能被轻而易举得夺走一切时,他们才真正的成为贵族。
拉蒙知道现在的自己是没有能力瓦解这个秩序的,他手里没有凌驾于贵族之上的力量。
但他今天就要迈出这第一步。
拉蒙便对安格·戈拉斯开口道,“亲爱的朋友们,不要报复,而要为上帝的愤怒留出余地,因为经上记着:‘报仇在我;我会报答的,’耶和华说。”
–罗马书12:19
“我记得经书上是明确反对复仇的,‘主’亲口说出的不要报复。”
实际上在地中海东岸,一千年前的文明也远远领先如今的法兰克人,早已推翻了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以眼还眼”
的同态复仇原则,更反对野蛮的私刑。
圣经事实上也反映了当时人对各种社会风俗和现象的记叙和思考。
拉蒙又说道:“你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方式不符合主的规训,故而是不正当的。”
八字胡先生明显愣住了,连忙看向审判席上的两位主教,发现他们正微笑着看向蒙恩者,心中第一次慌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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