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第七十四章 结扎(第1页)

:“瞧见富贵家的两条狗没有,不声不响的就绕到二柱两个人后边了,怪不得说咬人的狗不叫哩,光是那股子凶劲儿,就让俺头皮发麻,还好富贵在边上守着,那狗没下嘴咬人,要不然啊,二柱指不定被咬成啥样子哩。”

“可不是么,富贵这狗日的,运气是真好,让他捞到两条稀罕的红鳝也就算了,养得狗也这么灵,真是没天理了。”

“等他家狗打窝了,俺说啥也得来要他俩狗崽儿。”

陈二柱带着孙艳红灰溜溜的走人之后,其他村民在后院又站了会,就也陆续离去。

一路上还不停议论着刚才的事。

尤其是黑娃和小金两狗,今天可是出尽了风头,让人为之津津乐道。

等人走完,后院只剩下王来顺和王聚胜父子俩。

王来顺又按着陈凌说了一通,嫌他傻、不会给以后做打算,放着两千块钱不要,也不肯卖两条破鱼,真不知道脑子在想啥。

这万一不小心养死了,想想就肉疼得紧。

陈凌也不反驳,只是跟着笑。

等王来顺不再数落他了,就开口道:“五叔跟聚胜哥晌午就在这吃饭吧,我这跟聚胜哥差不多一个月没见面了,今天过来了正好喝两杯。”

“俺不留了,下午供电局要来人,还得早点回家等着。”

王来顺摆摆手,看了自家老大一眼:“聚胜你想留就留,俺先回了。”

“行,那达你先回吧,俺跟富贵再说几句话。”

……

等王来顺背着手离开后,陈凌锁住了后院的门,就跟王聚胜一块往前院走。

“嘬嘬嘬~”

“黑娃,小金,快过来。”

一边走着,王聚胜一边冲两只狗招手。

见两只狗都不理他,就冲陈凌道:“富贵啊,你家这狗咋养的,满打满算也才三个月,咋长这么大了。”

“俺上次来你家还是小狗哩,一眨眼,现在都跟两个牛犊子差不离了。”

“你瞧它俩今天那股子凶猛劲儿,好家伙,二柱那鳖孙儿都差点被吓得尿裤子。”

陈凌听后拍了拍两只狗的脑袋:“我也就是正常喂养,估摸着是品种比较特殊吧,当初我把它们捡回来的时候,那母狗的个头就不小。”

这时,黑娃和小金就在陈凌身侧走着,温顺老实,一点也没有刚才那种骇人的凶狠,也没有像之前捕到猎物时,去向陈凌邀功请赏。

这说明它们在内心深处把陈凌当成了最亲近的人。

保护陈凌则是刻在它们骨子里,最基础的本能,不需要被嘉奖也是最该做的。

“说是虎头黄吧,瞧着也不像虎头黄,虎头黄可没这么大的个头,不过这凶狠劲儿是一点也不差。”

王聚胜对两只狗是越看越喜欢。

“还记得俺第一次来你家的时候,这两只小不点还没满月,就知道护家了,咬着装花生的尿素袋不让俺提走。”

“这狗打小就聪明,等啥时候产崽儿,俺过来抱窝。”

热门小说推荐
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

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成云雀的病弱妹妹

穿成云雀的病弱妹妹

★绝赞日万中,预收如何温柔的杀掉精灵,亲友预收和纲吉君补魔的二三事by北朝★她现在极其肯定,她穿越了。原因在于她身处妈妈的肚子之中。出生后看到那个小小团子。云雀。总之,现在云雀变成了我哥哥...

快穿日记之炮灰的逆袭

快穿日记之炮灰的逆袭

奇怪的声音不断响起,忍无可忍的洛羽在不堪纠缠的情况下意外绑定了一个炮灰逆袭系统,从此踏上了不断穿梭于各个位面的道路。不管你是家暴凤凰男还是矫揉造作白莲花,亦或是口蜜腹剑黑心莲,且等我手撕逆袭。...

我不是那个漩涡鸣人

我不是那个漩涡鸣人

阴冷的实验室里,一双蔚蓝色的眼眸对着大蛇丸笑道这双轮回眼你想要么...

秦时之圣人在世

秦时之圣人在世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精灵之性格大师

精灵之性格大师

激萌的萝莉,热血的少年,为打破次元壁一往无前...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