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屠夫的多年积蓄已经被她花的差不多了,难不成喝西北风。
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着实满足不了她。
“钱嘛,花了再赚就是了。”
笙歌淡淡的说道,随意应付了几句,在其他人长吁短叹中关上了门。
对于流言蜚语,笙歌并不放在心上。
这可不是她强大到百毒不侵,而是她熟知这个时代的人。
想想范进中举前后周围人态度的转变,就足以让她悟到人谄媚。
这样说或许有失偏颇,但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读书人也许还会被人看不起,但学而优则仕之后,则会人人巴结。
科举高中,不论是在读书人还是在庄家汉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这是一种病态,狂迷恋到极致的病态。
笙歌净手后,打开范进送给她的书,书已经微微有些泛黄,但每一页都整齐规整的写着旁注。
范进的字一笔一划,工整严谨,看起来赏心悦目。
看来,范进是真的下了苦工的,这样的人大器晚成乃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也许范进缺的真是周学道这样一位伯乐。
晦涩难懂的文章在范进的注释下看起来容易多了。
笙歌走马观花的浏览着,每一篇文章范进都用心的写了感想,相当于她做学生时候的读后感。
范进所做的文章结构严谨,但读起来未免有些太生涩深奥了,总让人看的云里雾里。
笙歌哑然,如果范进按照注释的风格参与科考,说不定早就成为举人老爷了。
一篇一篇看下去,笙歌渐渐发现了范进的闪光点。
因为她熟知范进中举的故事,所以范进的痴狂疯癫和世故也被她牢记心中,本能的就不喜这样的人。
可现在看来,范进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笙歌作为一个初学者,采取了最笨的法子,一字不差的默背。
幸好,笙歌记忆力不错。
谈不上过目不忘,但最起码看个两三遍也能记住。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笙歌舒展了没几天的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她没钱了,存粮也空了……
她能做什么呢?
思来想去,笙歌选择了替人写信赚些琐碎铜钱。
一举两得,既能维持生计,又能练字。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重生在七零这个儿时的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谈过恋爱,没结过婚,没生过崽,没好好花过钱所以,这辈子的白莲花赚点钱,谈个恋爱,结个婚,生个儿子来防老某人媳妇,我养你,儿子什么中看不中用。...
毁她容貌废她手脚杀她父母弄哑她的弟弟霸占她的家产前世那些人将世间所有的狠毒在她面前演绎到了极致。重活一世,她一定要让所有的仇人血债血偿他是帝国男神,遇到她之前,冷肃强大不近女色遇...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学霸...
22号中午更新林苏瓷穿进了一本书里,还是一只刚刚修炼成人型的小奶猫。幼崽时期被大好人捡了回去做徒弟,却不想师父居然让本书第一反派boss的师兄抚养他反派师兄太可怕,没事了就把他装进盘子里端详,整天对他...
末法时代桎梏在半步封神瓶颈的绝代魔头一次意外探险,重生回到百万年前的大争之世,修神诀,炼八荒不灭身,丹阵双绝,熔炼万物,搅动风云,与当世无数英才天骄争辉,夺天地气运,踏上神魔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