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煜看了看身后的巷子,下午三四点,大家基本都在工作,倒是没有什么人在,只是就算是偶尔路过的几个人,也会忍不住把目光投到宋知玉身上去。
“如果不是今天打的出租,我肯定让你马上回去换一套衣服。”
“怎么?你觉得我这么穿不好看?”
宋知玉变了脸色,描了眼线本来就大的眼睛顿时就瞪过去,“那我不去了,你自己和他们吃去吧。”
“别别别,”
程煜嘟囔着拉住她,“我就是觉得你穿地太好看了,以后你穿给我看就行,出去不用穿这么好看。”
宋知玉只是笑,半点没有应承他。
男人当然都希望自己老婆穿的漂漂亮亮的,最好只穿给他一个人看。
可真要是这么做了,到时候他看厌了呢?觉得你整天只知道在家打扮自己呢?觉得你不够安分,天天描眉画脸不知道在干什么呢?
诸如此类,没经历过,你永远不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
宋知玉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的日子一片昏暗,如果不是带着女儿,恨不得当场找个地方自己了结算了。
但等年纪大了,见过的多了后,又觉得她过得还行,起码平平安安地将女儿拉扯大了,没有倚靠的人,也没有负担。
比起那些被丈夫抛弃,被丈夫毒打,被一家子当做奴隶的可怜人来说,她已经算是好得不能再好。
现在打出租要么是在常能看见出租车的地方招手,要么就是提前打电话约好地方时间,程煜定的是后者。
一趟坐车的钱不便宜,平常他也不舍得,但这回带着宋知玉。
况且他自己干的就是开车这行的活计,在明知道要出来喝酒的情况下,他自己是绝对不会碰一下车子的,哪怕是自行车都不能。
万一出了什么事,把驾照给吊销了,那可就闹了笑话,估计连着工作都要没有。
宋知玉也知道这点,所以她才挑了一套比较难伺候的衣服,在只需要坐着的情况下,它们能够完美地保持美貌到最后一刻。
“师傅,按我之前给你的地址,拐去再接一趟。”
程煜转头对她解释:“我们再去接两个人。”
宋知玉知道他是去接百货商场的采购主管,就是那个接他两千回扣的那个。
这回因为是要处理剩下的货,是程煜请客吃饭,去的一家新开的西餐厅。
两家人家离得不是很远,拐了几个弯就到了。
那位采购主管看起来比程煜最少大了十来岁,近四十的模样,看着倒是挺好接近的,上来就和程煜打了两声招呼,两个人在旁边热情地交谈,还夸了好几句,说宋知玉好看,难怪他不放心,藏着不肯让他们看的话。
他老婆看起来比他差不多大,除了最开始客气地笑了笑外,后头完全就没有和她搭话的意思,上了车直接自己坐在了前面副驾驶上,留下他们三个挤在后面。
采购主管姓魏,魏显民。
他尴尬地打了个哈哈:“我老婆晕车,上了车就不爱说话,怕自己难受,等下她自己缓和过来就好。”
()
||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
génér作者南北逐风嬉笑怒骂满堂彩,说学逗唱百态生。人生苦短,各位客官不如听听相声,找找乐子吧其实就是一个混世魔王妖孽逗哏攻死气白赖追到高冷慢热毒舌学霸捧哏受然后一起说相声的欢乐小白故事。...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崇祯十七年二月初,朱武魂穿成崇祯皇帝,自带九阳神功。所谓九阳神功,内力自生速度奇快,似无穷尽普通拳脚也能使出绝大威力,防御反弹外力攻击,习者速度将受到极大加成,更是疗伤圣典,百病不生,诸毒不侵。然则此时的大明朝,人心尽散,病入膏肓,积重难返,何尝补救?既然如此,朱武直接掀桌子,重新打天下便是!(非武侠向)...
突发异变的生物,莫名觉醒的异能,背后的原因扑朔迷离。种族的争端,不同的信仰,战乱纷纷。人类的救赎,和平的征途,路在何方?所坚信的一定就是对的吗?所疑惑的真的要有答案吗?...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