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了这两具棺材,再次将他们合葬。
一切才平息下来。
我把这个故事展开了更多的联想,使用了里面的元素写成了《盗墓笔记》的第001章。
我记得故事的第001章有三千多字。
我只写了不到半小时,没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贴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后用衣领包着头,躲起来竖着耳朵,希望能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这一听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经历了改变,是自己之前完全无法想象的。
而如今,我再回头去看之前那个自己认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时候,却发现那已经变成了当前最高尚的口号。
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里曾经说过:我写这本书,赚了很多的钱,但是写作这本书最初的快乐,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
五年之后我已经成了所谓的畅销书作家,但我很庆幸,我最开心的还是在网络上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的时候,而在写完的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个时候。
关于这本小说:其实,我想说的是,当我写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
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
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慢慢地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
在我十三岁的那年,我看了大仲马的传记,里面写到了“人物都活了”
。
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第三部的时候,里面的一个人物死亡,他边哭边写,把稿纸都哭湿了。
我当时觉得特别的奇怪,怎样一种状态,才能让作者可以以这种方式去写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
我尝试展开各种想象,都没有结果,一直到我自己开始写这本小说,并且,开始有意识的地赋予小说人物不同的性格赋予他们不同的人生经历。
慢慢地,我就发现,故事的情节开始出现一些我自己都无法预测的变化。
很快,这个人应该说什么话,应该做什么动作,我都无法控制了。
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
我无法把其中任意两个人的位置对调,因为那样会出现无法调和的违和感。
就算我强行对调了其中两个人物的行为,我也会在日后的到了一个茶话会的现场,谁先说话,谁后说话,谁来活跃气氛,谁在神游天外,一切都已经有了定论。
我什么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着他们,就能知道故事情节的走向。
他们真的活了。
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
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比如我真的可以通过胖子抖烟灰的时的动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沧桑,他的一切。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如来。
我可以把一个场景不停地倒转、反复、在其中任何一个角度去观察,甚至能看到现场所有人的心理活动,几个人的情绪同时在我心中走过。
我想很少能有人领略这种快感。
在写“大闹天宫”
那一段的时候,我仿佛就在新月饭店的包厢里,我仿佛可以从楼上走到楼下,看着四周的人一片混乱。
在飞溅的碎片中,打斗的人群中,我随时让一切停顿,随时倒转一个时间,随时贴着人物的内心,体会他们心中的所有情绪变化。
我可以把眼前的一切以一秒一帧的慢速度,慢慢地往前推进,然后蹲在地上,看里面人物表情缓慢变化。
这本书中的整个世界,对于我来说,是真实存在的。
他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是无法改变的。
我已经建成的部分,坚固的犹如现实。
虽然说我是这本小说的创作者,但是当一切都走上了轨道,我对于这个小说的世界,开始有了极度的敬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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