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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项链(第1页)

凌静苏说起来好像还是王德孚的女上司、金主,实际上却也算是最为崇拜他的女粉丝之一,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落下过他的任何作品。

她一直觉得王德孚在文学领域的天赋、对于文字的掌控力简直无人可比,最能证明她这个观点的,当然就是那些充满文字美感的散文、诗歌了。

正因为她持续关注着王德孚在文坛上的动向,所以她知道王德孚自身的名气增加得非常迅速,只要是稍稍懂得文艺创作的圈内人,都不得不服王德孚这家伙在他创作的美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

因此凌静苏当然希望王德孚用他自身的名气,再来推一把红蔷薇》,起码让红蔷薇》在苏州这个并不算大的杂志界,成为独一档的存在吧。

现在凌静苏听到王德孚新作的消息,顿时就忍不住产生强烈的好奇之心,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希望对方的长篇小说新作,可以在她的杂志上进行连载!

至于短篇小说,她其实有点看不上,总觉得短篇小说肯定不会有长篇小说那样受欢迎,也没法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力。

“新的长篇小说是什么,和你之前的那部风格相同吗?”

凌静苏也不避讳什么,她觉得以她现在和王德孚的亲密关系,问他关于新作的消息,一点也不唐突。

“风格肯定是不一样的,它会是一部通俗小说,内容也会是别的作家从来没写过的,它将开启一个新流派。”

王德孚淡笑道。

“既然是通俗小说,那它放在红蔷薇》上连载,岂不是最合适的,你难道不希望红蔷薇》的销量更高、影响力更大吗?”

凌静苏此时好像又成了那位一心为杂志着想的总编大人,为杂志的发展殚精竭虑。

王德孚并不觉得他下一部开启黑道流小说的龙头》,适合在红蔷薇》上连载,只因红蔷薇》的影响力,还局限在苏州,而他的这部新小说,其天然的读者群,就是在魔都。

();()  这毕竟是以魔都xia城区的背景写出来的非常有魔都市井气息的小说作品,对魔都的读者来说,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龙头》发表在红蔷薇》上,要冒的风险实在太大,说不定还会让他那个新笔名“墨忖”

折戟沉沙。

而且这一次他既然决定写完了直接出实体书,那就不会更改这样的决定,这本书也确实适合一口气看完,而不是一期一期地在杂志上连载。

因此,即便是凌静苏非常希望他的长篇小说新作,可以发表在红蔷薇》上,他也不会同意的。

王德孚便对凌静苏坦诚了自己的想法,他相信对方不会蛮不讲理。

凌静苏确实没有让王德孚失望,她没有再去纠结王德孚的长篇小说新作,实际上她刚刚听到王德孚要挑战黑道题材后,她就在心里有些不看好。

只因这确实是其他作者从未涉及过的题材,而黑道这种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社会毒瘤,真的会有读者愿意去看这个题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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