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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出征(第2页)

后者气鼓鼓地看着洛萨。

洛萨心里咯噔一下。

琢磨了一下,回过味儿来,合着你们两个是在演给我看?

我不盯着,就没打架的必要了呗?

他很生硬地扯开话题道:“芙琳,这枚石像鬼戒指既然曾属于你,那你来教教我,它应该怎么用?”

芙琳没好气道:“注入魔力就好了,但召唤出来的士兵一旦死去,就得等一整天的时间,使石像鬼戒指恢复充能。”

“这其实是我们采佩什家族的信物,就像您手上佩戴的纹章戒指一样,主要用来盖戳的。”

“你们鲜血王庭还真是财大气粗。”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可惜了。”

“什么?”

“没事。”

洛萨可惜的是,当初为什么没给芙琳吉拉设计一柄厉害的法杖,或是给般若设计一套全身铠甲。

即使她们两个用不上,肯定也是非常不错的宝物。

洛萨虽然已经让马勒斯替般若打造了一套全身铠甲,但这并不意味着铠甲对般若有多大用。

纯粹是若以血肉之躯在敌人堆里杀个七进七出,实在太过惊世骇俗了。

第二天清早。

在王家骑士团的驻地。

();()  洛萨整理好衣甲,戴上了顶部嵌有孔雀翎羽的“巴萨内特盔”

,不得不承认,这顶头盔从正面看是有些丑陋的,但同样,也极具威慑力。

洛萨翻身跃上了特地披了一副鳞甲马铠的阿拉伯战马。

具状铁骑,在法兰克人进入到黎凡特地区后,也开始使用,目的是为了弥补萨拉森人的骑射对坐骑的威胁。

但沉重的马铠又会限制骑兵的冲击力,使得主要进行反复冲锋的冲击骑兵,变为了冲进人堆里便要切换近战武器砍杀的肉搏骑兵。

因此,洛萨并未给麾下的翼骑兵们装备马铠。

这种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用骠骑兵称呼更为合适的骑兵。

速度才是翼骑兵生命力的源泉,洛萨已经因无法制作那种最短三米的空心骑枪的问题阉割过翼骑兵的战斗力了。

如果再配上全副马铠,改成具状骑兵,翼骑兵完全是扬短避长,再无特色可言。

他自己骑佩有鳞甲马铠的坐骑,也只是一种显示身份的做法,真正上战场时,他肯定会另行更换坐骑。

回头看去,十余名翼骑兵亲卫跟在他的身旁。

他们手持两米余的骑枪,身旁都各自有一名骑着驮马的轻装军士服务,在行军时,他们会卸下身上的部分装备,将负重分配到驮马身上。

后面,是排列有序,身穿暗红与白色双色罩袍的王家骑士以及他们的侍从。

他们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给坐骑装配了棉甲,木甲或是皮甲,有些富裕骑士,还专门给坐骑配了一顶顶部有翎羽的头盔。

和那些朝圣而来的新骑士们不同,王家骑士团的骑士们,是经历过旨在提高组织度的训练的。

他们不会散漫随意地展开冲锋,着装也更为统一。

当然,和那些花花绿绿的骑士们一样,他们同样会在盾牌,罩衣上铭刻自己的私人纹章,用来彰显自己的身份。

此后,是经过洛萨队列训练,老兵新兵掺杂着配置的披甲军士队伍,他们整齐排成两队,跟随骑兵前进。

洛萨高举起手中的武装剑,下令道:“全军开拔,我们要在城外的国王旗帜下汇合。”

ps:今天就这一章,请个病假,应该是感冒了,头疼的厉害,上吐下泻,但愿明天醒了能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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