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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第2页)

都是他之后自己改的,他原名是个贱名,类似狗剩、二狗这样,是个典型穷苦人家出生的孩子。

但不知这位胡爷是突然开窍了还是受了高人点拨,陡然开窍赚钱以后,却对文墨字画有了近乎偏执的痴恋。

甚至因为某副古画的主人不愿出让家传宝贝,手段过激、不慎逼死了人。

不过他赚钱的本事倒是让江俊惊讶,简直就像开了挂:颇有种古代范蠡,当代马云的传奇感。

只是刚才恭王说什么?什么叫“偶遇胡百万”

?难道他这个恩人也能是假的?

江俊不明白,奇怪地仰头看着恭王:“这话怎么讲,偶遇是怎么个打算?”

恭王低头看他,笑着啄了他额心一口:“当然是为了骗他的钱啊。”

“哈?”

江俊嘴角一抽:见过碰瓷的,还真没见过这么去碰瓷的。

胡百万有钱,在原书中他可算得上是北地首富、富可敌国。

最要紧,是他在出了人命官司之后,被官府查抄过一次家产。

换了别人,陡然间倾家荡产肯定从此一蹶不振,就算再度富裕也只能是个小富之家。

可是胡百万沉寂了两年后,又一次重新成为了当地富人,而且比之前还要土豪。

凌武要去碰瓷胡百万,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他的钱。

王府中开支不断,仅靠朝廷俸禄必然养不了门客三千,而府中藏着那么多的奸细,吃穿住用上处处掣肘,所以恭王想到了胡百万。

这人被抄家之后都还能咸鱼翻身重登富贵,可见有些开源节流的手段。

正所谓瑕不掩瑜,他那点对书画文墨的小爱好,在恭王的眼里也就不足为挂。

而且在原书的剧情中,这位胡百万先生,确确实实为恭王府赚了很多不可思议的银粮。

只是……

江俊皱了皱眉,靠在凌武怀里、漫不经心地把玩他的手指,只是这胡百万,不正是将恭王牵扯入一场浩劫的罪魁祸首吗?

眼瞧着张千机已经去布置,江俊想了半天,还是只能选择三缄其口。

毕竟他看见的是剧情里的“胡百万”

,正如他活下来之后这个辣鸡剧情被迫做出了很多改变一样:谁知道现在的这位胡先生还会不会作妖,搞出那个“千古冤案”

就算他现在能提前告诉恭王小心提防,他也解释不清他这能预知未来的本领。

所以不如不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何况胡百万那件“冤案”

牵扯众多,从今年秋闱的举子到羽城巡防的城守,甚至牵连到了江湖上的温家。

想要化解这场浩劫,并非一日之功,而且机会还很多,时间还很长,不必急于此刻。

人们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梧桐秋雨叶飘黄”

罗鄂山的这场异雪,倒是来得快、去得也快,雪过天晴后,秋意渐凉、高天渐爽。

大雪中奇袭的白溪将军取得了前所未有之大捷,那日深夜,纳哈勒等戎狄见天降大雪,之以为中原人迷信且身体弱,不会选择这种时候与他们兵戈相见,因此并未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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