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说吴嫂子奇怪,就连程老爹也一头雾水。
“离婚了可以再嫁啊。”
柳嫂子意味深长的望望吴嫂子。
“小柳,你没开玩笑吧?”
程老爹古怪的望望儿媳妇,又望向周家小夫妻,周夏龙没反对,看起来像是真的了。
“我哪敢拿这种事开玩笑。”
“那,秋凤现在的男人是谁呀?”
“你们认识的,就是周家斜对面的那家。”
“周家斜对面……乐清?”
程有德反应最快,将人物对号入座:“你说秋凤跟乐清结婚了?”
吴嫂子一张脸忽的变黑,又变白,变来变去,特别的精彩。
“你猜对了,可不就是乐清,我也是刚才去收谷才知道的,秋凤六月初四跟乐清去领了结婚证,不信,你们问问周夏龙。”
“是真的,我妹子跟乐清搭伙过日子去了。”
“哦哦,原来这样,难怪我有几次看见秋凤在乐家,我还以为乐清不在家,叫秋凤帮喂小猪崽,原来是结婚了啊。”
“谁保的媒呀……”
场面瞬间的热闹起来。
吴嫂子脸色变幻了无数次,眼神有些暗沉,也没有加入论论。
周秋凤可不知自己成了程家桌上的话题,忙着炒菜,炒两个肉菜,鸡肉是火锅打底料,蘑菇,南瓜苗和花,葱和小白菜当配菜。
当晚是一家三口第一次团圆,菜上桌,两大人一小孩开饭,两大人把孩子夹在中间,还没吃呢,周秋凤先夹一只大鸡腿给孩子,这是她白捡的贴心小棉袄啊,必须要给孩子增加营养,养得白白胖胖,让别人嫉妒好了。
妇唱夫随,乐爸也夹一只鸡腿给贴身小棉袄,还一本正经的嘱咐:“乐乐,你太瘦了,要多吃点。”
面前的碗里堆着两只大大的鸡腿,把整个碗占满,乐韵一脸呆相:“爸爸,新妈妈,我十四岁了啊,不是四岁,十四岁是小大人了不用再吃鸡腿的。”
“才十四岁,还小着呢,赶快吃,还有你爱吃的鸡胗,还有鸡汤也要多喝点,汤有营养。”
周秋凤挑出鸡胗给小乐乐,帮她装一碗汤。
“嗯。”
一边坐着爸爸,一边是新妈妈,完完整整的家,乐韵被幸福感包围,如期所望,啃自己碗里的鸡腿。
一对新夫妻看到孩子吃得欢,心里的幸福几乎要溢出来,他们就这么一块宝贝疙瘩,孩子好,比什么都好。
乐韵也切身体验了有个完整家的幸福感,那种家的味道,充斥在空气里,在心里,是那么的浓郁,浓得像夏季山岭的翠色,几乎要流出来,那种味道,萦绕在身旁,感觉呼息都是香的,那种珍贵的幸福感,也只有经历过或失去的人才能体验得到,泡在幸福中的人习惯了,只当成是理所当然的生活。
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长辈健全,有一个爱自己的另一半,有个当天使的孩子,还有几个知心的朋友,乐家如今就是如此。
魔术的才能是一流,但体能的方面是废材召唤的使魔可以是成千上万,但自己是独守后方对此,只想说一句话。那都不是事这是得到奇迹,亦对奇迹珍爱有加的少年的故事。只要有使魔同伴,我便是无敌...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秦华穿越了,到了强人遍地的洪荒,他却成了一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妖。赶上了鸿钧讲道末班车,人阐两教嫌弃他是妖,西方二圣对他恨之人骨,女蜗娘娘摇头叹息你还是走吧!没奈何,他只好投人截教。他将如何走自己路,寻自己的道,在以后的封神大劫中保住自己的命,保住在意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的命,让我们拭目以待。...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许清如,是他的青梅竹马,出身书香门第,颜值顶尖,容貌清丽无双,气质典雅不凡,她的梦想是成为大文学家,大艺术家。他曾经深深地暗恋过她,却从未奢望跟她在一起。某一天,意外发生了,他和她永远在一起了他穿越到了平行世界,变成了她。这个平行世界的近代史已经面目全非,原本那些本该出现的文学家艺术家并没有出现。绑定了文艺之门系统的她,可以使用文艺值,通过系统加点,提升一切跟文艺相关的技能,除此之外,似乎还有其他妙用。而获取大量文艺值的最佳方法,则是写出感人至深刻骨铭心发人深省的悲剧故事于是,她的读者们纷纷感叹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人,仅仅默念她的名字,都可以感到满溢的治愈人心。...
为了生活,我被逼做起了一名奶娘,我所做的奶娘,除了给小孩喂奶,还给那些有需要的大人。...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