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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我要去当兵啦(第2页)

字想必她容易理解,那就黎字好了。

初中学历文凭我已经送给炽热而又纯洁的火焰替我保管了,不在这人间了。

我撒谎说懒得拿。

于是,姚焕霓改成了姚焕黎,小学文凭。

无所谓,人间关于我的事,我已经不关心了。

我的思想已经不在这里了。

回来,父亲给我买了两条秋裤。

他有天晚上说要给我买双皮鞋,我反把他一顿骂!

人身上的服装是用来遮羞的。

在首乌人习惯里,服装是一种语言。

不过在我们这里,服装能代表一种身份,一种职业,包括性别和爱好,其实个性化的成分反而少了。

即便是人类有这种意识,囿于现实的约束,表达的机会反而更少。

我现在穿给谁看呢?他给我买了一件夹衣,我爱穿不穿。

况且,我喜欢简单的装束,实用、简单、明了。

夏天黑裤子白褂子,冬天黑裤子一件夹衣,里面秋裤秋衣,男人不是很简单么?这样可以把头脑全部营养都用来思考,再说干活也不怕脏。

得到了一个很棒的消息!

村里要派两个娃去考兵,说是“派”

,其实意思就是村里的会计要完成这个任务,起码要两个人。

想必村里其他的孩子有的去打工了,没回来,个别又可能不想去,于是也还是有两个的。

哪两个呢?钉耙嘴的姚x和我。

我是欢喜极了!

啊!

我的祖国!

您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你吗?您知道我是多么的愿意把生命献给您吗!

我的忠诚和我的奋力,简直上天都可以为我作证。

听说当兵很幸苦。

我想,农村里来的孩子,怎么可能会畏惧辛苦?都不是问题。

我感觉我和我的国家,伟大的中国完全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有什么不通呢?我对国家的忠诚,从小学时代起,我的身心就甘心情愿的接受共产主义的熏陶,发誓要做共产主义的接班人。

现在,祖国需要,我的生命,您拿去吧!

我的一切,您拿去吧!

我们的正义事业,将永垂不朽!

我告诉大家,我当时的心态,可比这描述的还要好。

我感觉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我的命就是无产阶级事业的,国家需要,绝不可以吝啬,所以当兵要承受辛苦……我的头脑浮现出万分辛苦、万分努力、万分的奋命……多么的热血啊,我将英勇的献身!

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都高兴着,热血忍不住在涌动。

那天上午,我们去了许多人。

各个村落的,曾经读初三的也有,别人的表情真的很僵滞,都没有那种热血的兴奋感!

我四周看看,也审视着自己,自己可不能有出格的言行举止或者有违背军人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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