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风”
还没有回来,方征心里一阵担忧,他刚随着巫医走出地下仓,就听到外面急促调兵的声音,孟十三正好派人在找方征,他赶紧来到阁楼中,只见几个精悍的马上飘,神色非常紧张,围着孟十三汇报商量。
“我们清了,真的是蛮蛮鸟。
冲着这边直接飞过来的,起码有两百对啊。”
方征知道,蛮蛮鸟这也是山海经里一种著名怪物,它其实是后世“比翼鸟”
的原型,单眼单翅,要两只才能一起飞翔,外形像凫,方征本来以为该是比较温和的物种,却把孟十三他们吓成这样。
孟十三如蒙大赦把他迎进来,方征边问“又是怪兽来侵扰吗”
孟十三摇头道“是祖姜大国主手下那支昆秀营的蛮蛮鸟方兄弟不会不知道昆秀营吧”
方征脑海里忽然稍微出现了一些关于这个词的信息,祖姜建在西方昆仑山脉附近,有一支部队常年在昆仑山中训练,故名昆秀营,她们是祖姜最精锐的女战士组成,由当年的舜的第三位后妃登北氏一手打造,登北氏传给女儿烛光,烛光再传给女儿陵草氏,就是如今祖姜的大国主。
总数虽然只有八百人,但她们装备精良,乘坐蛮蛮鸟来去自如,手段丰富,战力强悍,传言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而且每人乘坐的蛮蛮鸟皆是一对两只,比翼而飞,配合得好,续航战力很强。
二十年前,祖姜和夏渚闹翻的时候,逢蒙带着飞獾军的精锐,和祖姜的昆秀营,在秦岭太行的黄河边,爆发了一场残酷的战争,那场仗打得日月无光,下游几个月后依然流淌着浊血。
一开始逢蒙认为对付八百昆秀营,两千飞獾军足矣。
没想到战况胶着后,前后竟投入了一万人。
也从此留下了“八百红衣敌万军”
之说。
那场两败俱伤的战争,让夏渚和祖姜都元气大伤,从此二十年不启战端,有人说逢蒙当年被昆秀营的首领划伤脸颊、斩断双手,令他从此哪怕在国宴上,也永远以面具斗篷装束示人。
有人说当年昆秀营死了七百九十九人,建制永远毁去,剩下的那个女孩子却在二十年后组建了另一只更强大的精兵,虽然至今没有出手,却无损人们的揣测和恐惧。
如果来的真的是昆秀营,那就是二十年后首次出鞘。
两百对蛮蛮鸟,至少有两百人,以“八百红衣敌万军”
的战力,孟十三恨不得立刻昏厥。
“太得起了可是为什么”
孟十三咬牙道。
“会不会人家以为驳兽特别凶。”
有个手下小声道,被首领狠狠瞪了一眼。
“驳兽是很凶啊”
孟十三敲他的脑袋,“重点是我们在这里和祖姜距离十万八千里做生意也没有坑过她们也没有骗财骗色”
“会不会只是借道”
“我们在丹山最高最险的峡谷里,她们要是去夏渚或巴甸,根本不会走这边就是冲我们来的。”
另一个手下哆嗦道,“祖姜的女人出来抓口粮吧,可能以为我们走南闯北的特别好吃”
方征这堆大老爷们吓成一团,道“我去吧。
或许不是冲你们来的。
没必要牵连你们。”
孟十三愣愣着他,想阻止的话又说不出,“方兄弟”
夏渚的飞獾军在境内对他们围追堵截,搞不好祖姜这些人也是来找“连风”
的这惊天动地的阵仗,小风啊小风,又或者说“子锋”
方征苦笑,我的小媳妇儿,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回来我可要好好问你。
方征决定先去骨庙的位置找到“连风”
...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遍及整个世界的二战已经进入尾声,大英帝国的衰落却才刚刚开始,美苏憧憬着未来的光辉岁月,知道破落贵族已经不是自己的阻碍。我并不同意他们的想法,可先拆了英属印度也并不全是坏事。...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预收重返23重生九零求收藏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