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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酷吏(第2页)

差役走后,李朝歌回去继续寻找重明鸟。

莫琳琅经过,好奇地问“指挥使,您怎么了”

李朝歌刚才出去了一趟,回来后情绪就不怎么高。

听到莫琳琅的声音,白千鹤也回头“怎么了”

李朝歌听到那个名字心塞,她摇摇头,不欲多说“做你们的事情。

宫中规矩大,谨言慎行,勿要多舌。”

白千鹤、莫琳琅时常和宫闱打交道,哪能不知道宫里不可乱说话的道理。

但是,李朝歌为什么还要提醒一遍她的表情,似乎非常凝重。

白千鹤和莫琳琅都不明所以,继续去寻找重明鸟。

女皇原本将重明鸟养在九洲池,此地湖光山色,奇花荟萃,树丛中养着不少祥禽。

白千鹤着湖对岸拍翅飞过的朱鹭,叹道“宫里这么多人,重明鸟该不会被人当做家鸡,洗一洗吃了吧。”

莫琳琅用力瞪白千鹤“就你多话,别乱说。”

这正是众人害怕的事情,偏白千鹤哪壶不开提哪壶。

白千鹤耸耸肩,十分无辜“又不是我乱说,明明很有可能。”

李朝歌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莫琳琅用力拍了白千鹤一下,道“别了,指挥使已经走了。”

白千鹤摊手,悠哉悠哉跟在后面。

他欣赏着面前的碧塘绿树,发现对岸有一只光秃秃的肉鸡走过,非常煞风景。

白千鹤嫌弃地咦了一声,叫莫琳琅“妹子你过来,对面有一只特别丑的鸡。

它是要下锅了吗,怎么毛都被拔光了”

莫琳琅回头,只到对岸绿荫深深,风吹草动。

莫琳琅没好气,道“别磨蹭,快跟上。”

李朝歌在宫中找重明鸟,几天没留意,东都里便冒出好几颗新星。

其中最出名的叫来俊臣。

来俊臣便是那天第一个向女皇自荐的人。

他原本是个小混混,没读过多少,爹是赌鬼,娘红杏出墙和人生下了他。

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来俊臣从懂事起就明白人情冷暖,手眼高低。

他长相随了母亲,面皮白皙,嘴唇红艳,双眼是浅琥珀色,有一股男生女相的艳气。

他混迹市井,因为自己的好皮相得了不少便利,也受过不少屈辱,他的心性因此变得阴沉狠辣。

来俊臣能通过女皇的面试,多多少少沾了皮相的光,但是后面他办的事却在高调证明,他的手段,配得上女皇的青睐。

底层跌打滚爬长大的人,在体察人心上天生有一手。

再加上他头脑灵,眼睛毒,心思狠辣远超一般人,审问犯人的时候不择手段,撬开了好几个硬骨头的嘴。

女皇颇以为异,立刻意识到这是个揣摩人心的奇才。

这种人太适合用来做刀了。

女皇立刻让他去查东都里有没有其他人参与谋反,来俊臣拿到权力后雷厉风行,短短三天就拷问出好几份证词,洛阳一时风声鹤唳。

来俊臣扶摇直上,风头无两,众人虽不屑他的龌龊手段,却着实害怕被他抓过去审问。

一时间,众臣见了他纷纷绕道走,无人敢和他争锋。

但这世上从来都是阴阳并存,有烈臣不愿与之为伍,就有墙头草巴结奉承。

来俊臣身边围绕起一大帮狗腿,他应人邀约喝酒时,遇到了魏王。

武元庆今日在酒楼买醉,他怀里抱着胡姬,一边喝酒一边唉声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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