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多士她是用刀切着吃的,不存在让对方吃自己口水的尴尬。
“太甜了,我看你吃就好。”
霍风华跟大部分男人一样,对于甜食不怎么喜爱,他能看着沈灵韵吃得香甜,自己却是不想也来一块,除非是蛋挞。
“咸甜口的,不怎么甜,你试试,真的很好吃。”
沈灵韵却不打算就这么放过霍风华,见对方不喜欢甜食,非把西多士放在对方的盘子里。
“真这么想让我吃?”
霍风华对沈灵韵笑得别有深意。
“哼,爱吃不吃。”
沈灵韵傲娇地撇开脸,她看出霍风华是在逗弄自己了,顿时没了分享美食的欲望。
“不行。”
这次轮到霍风华用筷子阻止沈灵韵手里的叉子了。
“霍风华,你别过分,我让老板给你加一份。”
沈灵韵看着被筷子压得死死的叉子,脸上的红润又多了一分。
她没想到霍风华在大庭广众下这么幼稚。
“不加,加了吃不完,我就吃你盘子里的。”
霍风华提出自己的要求。
“我已经切了一块给你!”
沈灵韵气得瞪霍风华,大大的眼里都是难以置信。
她知道霍风华的性格多变,但没想到能像幼稚园的小朋友一样幼稚,非得吃一个碗里的东西,更何况她已经给对方切了一小块。
“我筷子沾了面汤,你得用叉子喂给我尝。”
霍风华说出自己的理由。
沈灵韵差点被气笑,见过赖皮,没见过这么赖皮的,偷偷看了一眼周边的食客,小声商量道:“我让老板给你加一份刀叉!”
叉子她用过,虽然没有沾到口水,但这种情况下喂食非常不太合适。
“麻烦,就用你的,别给老板增加工作量!”
霍风华冠冕堂皇再次拒绝,然后把头再次靠近沈灵韵的耳边,轻声说道:“是你先招惹我的。”
他不过是还以其人之道。
沈灵韵:“……”
好心分享美食却招来了狼!
“快点,再磨蹭,看向我们这里的人会更多。”
霍风华坏心思地催促沈灵韵,看对方窘迫又羞涩,他非常有成就感。
“你给我等着!”
沈灵韵屈服于霍风华的‘淫-威’,抽出叉子再次切起了西多士。
霍风华很满意。
对于即将进口的美食,他有了期待,他是不喜欢吃甜食,但他享受与沈灵韵交锋时的过程,这过程是与曾经的妻子从来没有享受过的。
他很喜欢。
沈灵韵没有耍花招,老老实实给霍风华切了一块西多士,然后用叉子叉上举到对方的嘴唇边,“这会能说说照片的事了吧。”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
génér作者南北逐风嬉笑怒骂满堂彩,说学逗唱百态生。人生苦短,各位客官不如听听相声,找找乐子吧其实就是一个混世魔王妖孽逗哏攻死气白赖追到高冷慢热毒舌学霸捧哏受然后一起说相声的欢乐小白故事。...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崇祯十七年二月初,朱武魂穿成崇祯皇帝,自带九阳神功。所谓九阳神功,内力自生速度奇快,似无穷尽普通拳脚也能使出绝大威力,防御反弹外力攻击,习者速度将受到极大加成,更是疗伤圣典,百病不生,诸毒不侵。然则此时的大明朝,人心尽散,病入膏肓,积重难返,何尝补救?既然如此,朱武直接掀桌子,重新打天下便是!(非武侠向)...
突发异变的生物,莫名觉醒的异能,背后的原因扑朔迷离。种族的争端,不同的信仰,战乱纷纷。人类的救赎,和平的征途,路在何方?所坚信的一定就是对的吗?所疑惑的真的要有答案吗?...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