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不会感到生疏,反而会显得亲昵。
也许是因为我心底清楚,自己比其他所有这么叫她的人都要喜欢她。
在“谁最喜欢比比东”
大赛中,冠军非雾韵莫属。
尽管是自封的,但我还是很骄傲。
三十四、假如我是哈姆雷特
确定了心思,然后呢?
明恋还是暗恋,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是默然忍受心底的汹涌的叫嚣,或是挺身奔向高贵的圣洁的教皇,鼓起勇气把心声吐露,这两种行为,究竟哪一种更可行?
不如采取古老而简单的办法,辣手摧一朵花,揪掉它的花瓣,让一切交由命运抉择。
答案是——明恋。
我觉得不行。
倒不是说告白有多么令人恐惧,后果有多么不堪设想,而是这个取舍的方法太过轻率敷衍了。
第一,这不是一朵花瓣非常多的菊花。
有奇怪的家伙一眼就能看出这朵花的花瓣是奇数还是偶数。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结局,那还有什么用呢?这个方法实在不科学。
第二,用一朵随手摘取的花来决定可能关乎一生的重大抉择,是否有点儿戏?而且这恋慕的绳子另一头牵系的可是教皇冕下。
拜托,那可是比比东。
关于她的事情绝不能含糊而为。
说这么多,绝对不是在为自己的胆怯和懦弱找借口。
上面这段分析的话,逻辑难道不够缜密吗?
唉,我到底在写些什么……
说到底,要是我和她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好吧,她本来就是。
要是我和她都是恋爱小说中的人物——斗罗大陆怎么不算是一部恋爱小说呢?毕竟恋爱大陆不是瞎说的。
严谨一点——要是我和她是一部标明HE的爱情小说中的两个主角,注定会在一起,作者会替我们安排好怎么在一起,哪怕生拼硬凑,不合逻辑,我们俩也能像个连体婴一样纠缠在一起,该多好。
不过这是不好的想法,毕竟它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如果无法让双方都能够切实地感受到被对方吸引,进而水到渠成地走到一起,那就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悬浮的、人为安排之下的结合。
就像原本书中的比比东被操控而执着于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还要说出“自己已经配不上他”
这种话语,大方地祝福他和别的女人好好过。
完全不顾及比比东的意志,塑造出了优秀的她,却又让她的行为和想法与人设背道而驰。
所以,将假设撤回。
重返现实,那么,明恋还是暗恋,这是一个问题……
三十五、无题
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
不看到她就不会整天胡思乱想了。
可是真正喜欢一个人,能忍住内心的冲动吗?
应该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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