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美玲很诧异,在老家,谁会用普通话叫自己的名字?
应声出来一看,老熟人来了。
陶丽萍独自一人上门,看见顾美玲,热情拥抱她,“阿玲,你怎么今才回来?我到了这里以后,过来找你玩,你一直没回来,我一个人挺无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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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人以后,还是老习惯,看见双胞胎一阵夸,“乖,金童玉女啊!
长的真好!
你父母上辈子实在是积了大德。
得到一对祥瑞……”
顾美玲强行打断她的话,“阿萍,初四要结婚了,恭喜你。”
“同喜同喜,我来求你帮忙的,那帮我化妆行不行,这地方,都找不到化妆师。”
看出顾美玲的犹豫,陶丽萍央求她,“阿玲,本来不想麻烦你,秋平非要隆重的办婚礼,他在石湾镇租了宾馆给我家人住,从那里发嫁,还租了婚纱,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化妆师,给你工钱,帮姐姐一个忙。”
顾美玲能什么呢,只好答应,在富升大厦同住那几年,牌桌上的交情可不浅。
见顾美玲同意了,陶丽萍乐颠颠的走了,临走前,热情的跟顾建国两口子问好,好听的话张嘴就来,听的老俩口对她印象好的不得了。
黄月兰愣是把人送到大门外再回转,对顾美玲:“你这个朋友是个人精,把一向夹生的谭母都给哄住了,见人就夸儿媳好,现在村里个个都知道秋平找了好老婆,的确是这样,这姑娘实在讨喜,怪不得秋平对她好的不得了。”
陶丽萍这个人精,搞人际关系确实厉害。
短短两时间,就把婆家所有人给哄好了。
尤其是婆婆,对她赞不绝口,在婆家好吃好喝,受到的待遇比女儿还要好。
那下车到谭家,带着女儿给谭家二老问好,谭母早就知道儿子找了个带孩子的女人,心中很是不喜。
这下见着面了,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淡淡的应了声,一双眼睛上下扫视她,看到她一身新衣,时尚洋气,笑的妩媚撩人。
儿媳长的漂亮,她本来挺开心的,可儿媳带着个娃,这就让她热情不起来。
陶丽萍多会察颜观色啊,见到谭母的表情,先是让女儿叫了爷爷奶奶,然后从包里拿出给谭家父母买的新衣服,撺掇着二老换上,“这是我的一点心意,看穿上合身不。”
对谭秋平使个眼色,两人一齐动手,帮着二老换了新衣裤,再从自己身上拿出金耳环,给谭母戴上,赞不绝口,“哎呀,老妈这样打扮一下,城里老太太似的,辛苦了一辈子,我们俩买来孝敬您的,人家老太太有,咱妈也得樱”
谭母戴着一对金耳环,照着镜子,脸上的皱纹像菊瓣盛开,“这样一穿戴,我都觉得我像福太太了。”
“老妈这模样,的确是福气满满。”
陶丽萍亲昵的挎着谭母手臂,比亲生女儿谭春燕热情多了,嘴里抹了蜜,好听的话一句又一句。
谭母这辈子何曾听这么暖心的话,丈夫是个木讷人,从不会哄老婆,大儿媳不孝顺,每次见面不吵架就不错了,女儿谭春燕更是个刺头,嘴里没几句好话,动不动就冲自己。
猛然间,遇到陶丽萍这个妙人巧嘴,谭母给哄的团团转,乐呵呵的。
谭春燕看的目瞪口呆,这能屈能伸的本事,她要是有陶丽萍一半的口才,早就把老妈给摆平了。
都钱财最动人心,陶丽萍深谙蠢,她反正有钱,礼物和钱撒出去,加上一张会话的嘴,立马改变了谭父谭母对她的态度,谭家大儿子一家人都认为谭秋平实在是走了狗屎运,娶了这么好的女人。
在谭家的第一,陶丽萍就博得了谭家人一致好评,大家对她印象好的不得了。
知道谭秋平要办婚礼,全家人都动员起来,表示要办的热烈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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