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交接的感觉好奇妙。
婚宴结束的当天,季湘便正式搬去和陆叔叔一起住了。
房子是h市大学的教职工住房,100平米左右的三居室。
小区临近大学,周边的环境很好,住户也大都是附近的老师和科研人员。
季乔拜访陆叔叔时曾去过一次,对那里的居住和人文环境很满意。
她一直在汇同工作生活,本是计划以后接妈妈来汇同一起住的。
眼下妈妈有了自己的新家,季乔也可以放心地同贺时礼回汇同了。
回去的车上,季乔无所事事地刷起微博,一条转自某论坛热门帖子的微博映入眼帘。
帖子的名字是暗恋10年的男孩子就要结婚了。
暗恋、10年、结婚,这几个关键词一出,少女的青涩心事已经跃然纸上,而帖子名称带有的be色彩更显共鸣。
季乔当即戳进去,津津有味地了起来。
帖子记述了一个女孩子从15岁到25岁的暗恋心事,对自己高中班长秘而不宣的少女情愫。
楼主说“十五岁,我喜欢上一个穿校服的男生;
十八岁,我着他背着另一个女生离开;
十九岁,我在新闻里到他和那个女孩子站在一起;
二十二岁,他们没有在毕业季分手;
二十五岁,那个女生第一次在社交平台官宣他们的情。
我听说,他们快要结婚了。”
这是帖子的开头部分,相当于是一个引子。
后面则是详细记录了自己对男生的苦涩暗恋,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后的工作。
帖子的文笔洗练,简单平淡的文字中隐约透着淡淡的伤感。
楼主在帖子的最后说“我用10年青春喜欢过一个优秀的男生,我不后悔。
这个帖子就当做我这十年暗恋的纪念吧。
祝他幸福。”
帖子下方的评论都在为楼主感到意难平。
得我好难过啊呜呜呜
我也用一整个青春喜欢过一个男生,他现在也结婚了,祝他幸福
好可惜,如果高考进一个大学说不定就不一样了
哭死我了,好心疼楼主啊啊啊啊
楼主怎么不主动表白试一试啊说不定有机会呢。
楼主回复大学后,我也曾经想过要表白。
可是当我去他的大学到那个女生时,我就知道没希望了
楼主要不把这个帖子发给他吧
楼上什么馊主意啊我要是楼主男神的未婚妻得气死了
楼主也回复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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