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呆呆地想了许久,徐牧才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他当场致死,从霓虹闪烁的大都市,穿越到一个封建社会的小牛棚里。
上一世,作为资深的装修设计师,好不容易为一排别墅区画出样板,眼看着甲方就要点头了,钞票就要到手了,却不曾想因为加班晚归,和一辆急行的货车,撞了个满堂红。
真是人生无常。
沉默地叹了口气,徐牧忍着脑海的刺痛,才慢慢理清原主人的记忆。
徐牧,同名同姓,大纪王朝边疆小城的一个棍夫,早些年父母俱亡,品行卑劣,市井无赖。
昨天多喝了两杯黄酒,便敢上街去调戏一个商家小姐,结果被别人十几个家丁活活打死,尸体拉回牛棚,只等官府仵作验尸之后,便立即弃尸乱葬岗。
“嘿,张家又如何!
杀人偿命,不偿命就赔钱!
只需五两银子,五两银子!
这事儿咱们揭过!”
“若是不给,就天天过来哭丧!
哎哟我的牧哥儿,你死得好惨呐!”
几个棍夫挤在牛棚不远,正和一个老管家讨价还价。
老管家不胜其烦,呼唤着越来越多的家丁,持着棍棒走来。
“咳咳——”
牛棚里难闻的气味,终于让徐牧忍受不住,开始小声咳嗽。
“没死?没死呢!
都赶紧滚出张府!”
老管家回头来看,表情冷漠至极。
一个棍夫死了,顶多是丢了几两银子打发,爱死不死。
反正这种刁民,野猫野狗的命,早几天晚几天,迟早会横尸街头。
七八个棍夫立即嚣张地开口回骂,有两个还解了裤子,在张府门前滋了一泡尿,没等家丁跑来,一句“风紧扯呼”
,瞬间一哄而散。
“牧哥儿,你没事情的吧?”
扶着徐牧的人,是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说话的时候,嘴巴会微微抿着。
“没事,哥儿能挺住。”
徐牧压低声音,学着原主人的强调,尽力不让自己露出马脚。
();() 根据原主人的记忆,这人是一起玩大的发小,叫司虎,名字很好听,但实则是个头脑简单的莽夫。
当初原主人用了一把花生,便将他忽悠做了棍夫。
大纪的棍夫,简单地说,便是流氓泼皮街溜子,今日去东家做打手,明日去西家帮收人命租,赚了银子便闹腾酒楼,夜宿清馆。
银子没了,又穷得急了,有时候还会做些杀人放火的事情。
大纪王朝对于刀剑之器,管制极严,所以像原主人这样的泼皮,大多只能别着一根短哨棍,嵌在腰下招摇过市,久而久之,又被称为“棍夫”
。
简单一句话,大纪棍夫的名声,是烂到了泥巴地里。
随行的七八个棍夫,嚷嚷着大难不死,偏要让徐牧请酒,无奈之下,徐牧只好装晕过去,才让这些犊子骂骂咧咧地离开。
“牧哥儿,你的银子。”
待这些人走远,司虎左看右看,才从怀里摸出一把焐热的碎银。
“还有信儿。”
...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